一直忘了写影评。别人说过的不讲,关于开头和结尾,Davis被打或许是调侃Dave Van Ronk在石墙事件中被打。联系到公路戏,一主一仆或许暗示了,垮掉派和爵士乐的关系(我们都知道裸体午餐)。从Fuck Jim的对话,科恩兄弟很可能是小小地调侃了当时的同性恋风潮以及Dave Van Ronk一把。
公路戏联系到尤利西斯,Goodman应该是被调侃了。从逃狱三王里的独眼巨人形象到醉乡民谣中的肥瘸子,不可谓不是一种对比。而贯穿这两人形象的是——stick。对,逃狱三王里Goodman用一根棍子将主角打翻,而醉乡民谣里,他却倒在厕所,小棍子在身边(棍子一直打Davis头,或许是故意作为身份的展示元素在提示观众)。“grab his stick”哈哈,如果真是这样,那科恩兄弟未免太调皮。同样,开车的被警察抓走,也可以看做尤利西斯的对应。
不过联系到尤利西斯,以及那幅沃尔特迪斯尼的一猫二狗的海报(没什么能够阻挡他们),我更倾向于认为公路戏就是尤利西斯元素的最明显的呼应。
打人者以及那句“what you do”的元素没分析出来。
也许是时代的意思
也许是麦卡锡主义
也许是别的什么。。。。
很多人应该见过这个叫Dave Van Ronk的大叔。老马在鲍勃·迪伦的传记片《无向之乡》里,给了这位一脸爱尔兰大胡子的叔不少镜头。那时看就觉是个挺有范儿的人,谁成想年轻时还阿道克船长过。他当年的唱片卖了多少张不知道,如果叔当年真是这么一副文青相,应该能比“糖人”的6张还多点吧。
为什么是鲍勃·迪伦而不是他们?这似乎是个偶然性的问题。成功是一架精密的仪器,谁也搞不清自己在哪儿少上了一个螺丝,就没让它转起来。“怀才不遇”是个啥用不顶的词儿。因为在这架机器上,才华有时可能是最不重要的那个零件。“糖人”的问题在于,他根本就不是那号人——他是一个对生活过于淡定的人。在他那拉丁裔工人阶层的观念里,并没有把音乐看作是生命中的唯一,也未产生那种“搏一把”的心态,急着跑出家门,去格林威治村睡沙发抽大麻泡妹子,削尖了脑袋往圈子里钻。既然他从来就没走过那条路,那么旁观者所谓的失败实际也不存在。遗憾的只是,在这个音乐已经变成专业和生意的时代,你不走那条路,你的才华就只能自己留着了。
而戴夫确实去追求了
醉乡民谣:亚当·德赖弗领衔,这是一部讲述人生失败的电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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