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系列手法怪异、毫无动机也毫无线索的连环杀人案出现,FBI的乔和搭档凯瑟琳毫无头绪,他们只好求助于隐居的通灵神探约翰。
约翰可以读取过去,感知未来,在调查中很快就给了乔和凯瑟琳两人帮助。很快,又一起案子发生了,一个女人,躺在浴缸里,被杀死,浴缸泡满了花瓣,死去的女人如绽放一般。约翰找到了这些死者的共同特点,那就是他们都是重病之人,将死之人。还有一点就是凶手也是通灵之人,甚至比约翰还要厉害。
约翰自知不是凶手对手,想要退出,不过在凯瑟琳的强烈请求之下还是留下
安乐死的合法性,生命的尊严和尊严的生命!!!
现实中看到亲人死期将至,可还要在极大的痛苦中煎熬,百分之99会选择安乐死!!!可是在伦理的视角上看,多看将要逝去的亲人一眼也是珍贵的,在伦理的世界里无法下手!!!
当然,在荷兰实施安乐死合法化后,有将近百分之70的安乐死被指为谋杀!!
这是矛盾的,你怎么看???
痛苦的活下去还是安稳的死去。
生命的宝贵。
自以为能让别人过得更好,自己一厢情愿的去“救赎”别人,从而剥夺别人的生命,这样是对还是错误的。这个问题贯穿了整个电影,乔找到约翰时,能够预知未来的约翰拒绝给乔开门,但是他最终还是打开了们,也许是因为乔的无赖,也许是因为约翰估计他两之间的情谊。这是电影的第一个点,这时的约翰还是跟凶手抱着同样的想法,长痛不如短痛。这在约翰在电影结尾安乐死了自己的女儿那部分的到了印证。到了后来,约翰意识到凶手跟他是一样的人
【通灵神探】我们头脑中的片段如何记得如何拼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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