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简单,有罪。“电车困境”是个难题,道德上、情感上,我也不知道应该选什么。但是电影从开头就说了,特别修正案已经废除,也就是德国的现行法律说,这种情形有罪。如果法律是错的,那要去修改法律,而作为一个法庭不可能超越现行法律去判案。导演最后说就这个案情去咨询过一些法律界人士,法律人士也认为会判有罪,但是会得到特赦,就是这个道理,先于理,再于情。可是现场还是选无罪的人多。其实我觉得女律师的结案陈词比男律师强悍得多。总之这个故事本身还是挺能引人思考的,但是构建在已有法律的前提下
#德国电影节#仍是伦理问题,舞台剧形式改编。观众评审环节一妹子归述为绝对主义/功利主义考量,觉得倒不十分精准:检察官的立论基点更像帕斯卡尔的“赌博论”,是对小概率事件的信仰问题,现实生活一旦介入即刻薄弱。反观功利主义的考量才更像绝对的。如此的伦理处境太艰难了,必须承担“罪责”,但无人可以判罪。最近看刘小枫很模糊,理论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,只能安慰人心(可能这点也是微薄的)。影片的问题就是太窄(某种意义上的宣传片),形式限制不能走向更开阔了。另外人的尊严问题倒有趣
拉斯·克劳梅其实一开始是学摄影的,后来上大学要选专业了,发现导演专业特别难考,他就想:到底有多难呢?就去考了,结果没想到居然被他考上了。“考上了就觉得这是个很大的荣耀啊!那就做导演吧。”
他自己导演的第一部作品是一部短片,非常差,差到老师威胁说,如果再这样就只能把他除名。“在这之后,我觉得应该认真做导演了,一拍也就无法收拾了。”
大家一定很好奇,拍了《审判》的他自己会如何选择呢?
他说他问过剧本的作者,作者的选择是:有罪。但是“希望之后国家可以赦免他”
“审判”胜利者一无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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