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I hope you go to hell!”
去死吧!
本来大过年该说点好听的,但当看了这样一部影片,看到主人公遭受到的痛苦、不公和迫害,你就非常愿意付出你的同情和愤怒,与主人公一起对那些带给她厄运和劫难的人,以人类最原始最直接的情感表达诅咒,从心底大喊一句:
“去死吧!”
诅咒源自于人类对死亡的恐惧和厌恶。
亲者痛,单身母亲独子失踪,始终不愿意相信孩子已经离世,死亡是令她最厌恶最不能接受的事情;仇者恨,站在杀人凶手面前,渴望得到又无法接受自己想要的答案时
為電影和現實重疊的部分做介紹,深入幾個關鍵點:
*Christine Collins
Christine Collins是一個勞工階級的單親媽媽,在他的九歲兒子失蹤之前,他們一直過著愜意簡單的幸福生活。直到1928年三月,他的小兒子永遠的消失了,他的生活也隨之大改變。經過一連串打擊洗禮後,被強迫認陌生人為自己的孩子的Christine更加堅定了自己的意志力。在當時的聖保羅長老會牧師Gustav Briegleb的幫助下,最後贏得了對洛城警局的訴訟。就像影片的標語:『To find her son, she did what no one else dared』(譯:為了找尋她的孩子,他做了別人不敢做的事。)
*洛杉磯警局
過去十幾年來,洛杉磯警察局曾發生過多起醜聞。其中最著名的一起發生在1992年。當時一個全部由白人組成的陪審團宣佈4名毆打黑人青年的白人警察無罪,由此引起了大範圍的種族騷亂。
在八十年前的那個時期也一樣,甚至是更為不人道。在我看來,如果說Gordon犯下了那起謀殺罪而被判死刑,考慮到在調查失蹤案時不負責任的做事態度,導致了錯失救出那些孩子們的黃金時機
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好电影,不仅仅能用“好看”一词形容,它带给人更多的是“震撼”。它引发的思考远超出电影本身。
这部《换子疑云》,一边看,一边我就震惊,原来还有如此骇人听闻的事情:警察局找不到失踪儿童,慑于舆论压力,竟然指鹿为马用另一个孩子调包,硬塞给焦急疲惫的母亲,当孩子的母亲矢口否认这是她的儿子时,竟然被当作神经病强行关进精神病院。如此腐败黑暗的警局,如此一手遮天强奸民意的政府职能部门,竟然就是八十年前的美国,一向自诩民主自由的美国。
故事朝着人们期望的那个方向发展:在一位神父教会组织的帮助下,在一些正义之士辅助下,精神病院不得不释放了这位母亲,而后这位受尽折磨的母亲,在一位有着三次民告官胜绩的律师自愿无偿帮助下,在民众自发游行示威请愿下,将警署告之法庭,致使警察队长开除公职,警局局长降级。
虽然失踪的孩子最终没能回到母亲的怀抱,可是,当看到法庭这一幕,看到法官当众宣判的一刻,观影人还是禁不住扬眉吐气一抒压抑。
当然,这也许只是电影的渲染,我需要知道真实
【换子疑云】高能预警母亲是一个如爱情般永恒的话题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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